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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 記者羅坪,實習生曾憲莉、王芸婷報道:“請求警方將我從廣交會採購商‘黑名單’中解除,並通過判決撤銷對我‘尋釁滋事’的行政拘留處罰決定。”昨日,來自甘肅省、自稱廣交會老採購商的一名男子,因不服涉“尋釁滋事”兩次被拘並被列入廣交會“黑名單”,向廣州市海珠區法院提起訴訟。
  庭審中,該男子稱廣州市公安局某分局“釣魚執法”,使自己遭受不公待遇。
  今年50歲的朱全保,來自甘肅,據稱是一名廣交會老採購商,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連續多年參加廣交會並從中受益。但在2012年廣交會期間,他因與廣交會的安保人員以及警方發生糾紛,此後兩次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還被列入廣交會的“黑名單”遭拒絕入場。因多次協調“解黑”無果,自稱“感情受傷”的朱全保,繼前一次敗訴後,再次起訴警方。
  朱全保稱,事情要追溯至2012年10月25日第112屆廣交會。當天他像往年參加廣交會一樣,帶著兩個客戶排隊辦證,準備前去展館參觀。在會展中心辦證大廳門口,因保安懷疑他是辦證黃牛黨,與他發生爭執。隨後在填寫辦證資料時,執勤民警肖某平來到他身邊要求查看證件。“他說我是刁民,在這裡鬧事。”朱全保稱他用隨身攜帶的相機,拍下對方的名字和警號後,繼續填寫辦證資料。
  之後,朱全保稱肖某平大聲對著身邊的人喊,讓周邊人不要相信自己,“說我就是個靠辦證賺錢的人。”在前往辦證大廳解決辦證“名額已滿”的問題時,朱全保在安檢口又與民警和保安發生衝突,之後因不配合做筆錄,他被帶回廣交會指揮中心派出所拘留十日。後來他因此事將警方起訴至海珠區法院,法院判其敗訴。2012年10月26日,他被廣交會列入“黑名單”。
  今年4月,朱全保稱受曾經認識的採購商邀約,再次前往廣交會。在初次致電各方試圖解除“黑名單”無果後,他按照廣交會客服的建議,更新辦理了一個新證。幾天后他入場時被證件中心一名負責人攔住。4月26日,他根據提示前往廣交會指揮中心保衛處,在交涉期間與一名保安楊某再次發生衝突。因此,他第二次被警方以涉“尋釁滋事”行拘十天。
  庭審直擊
  焦點:“釣魚執法”VS“無理鬧事”
  昨日在庭審中,朱全保稱,繼上次起訴廣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敗訴之後,他再次起訴對方要討回“公道”,並索要2000元的經濟損失。
  庭審時,朱全保情緒激昂亢奮,庭審舉證、質證階段,他離開座位站在原告席旁側,並不時走動,宣讀手中的卷宗材料,受到審判長的數次提醒。
  朱全保稱,自己連續多年都是廣交會的老顧客,但源於2012年的那次“糾紛”,他被警方行拘併列入廣交會“黑名單”,讓他的生意和精力都受挫,以至於今年再次被行政拘留,“黑名單”也遲遲沒解除。他大聲稱警方兩次這麼做,涉嫌報複和“釣魚執法”。
  相對於原告的亢奮,出庭應訴的警方則顯得甚為平靜。代理被告的一位民警稱,朱全保之所以被處十日行政拘留,並非都是因為今年4月他涉嫌辱罵、毆打一名安保人員,而是朱全保三番五次撥打110要求解除“黑名單”,併在會場的一些公共場合“無理鬧事”。庭審中警方提供了一段“糾紛視頻”,內容涉及安保員與朱全保的肢体衝突。
  警方試圖證實朱全保尋釁滋事,但朱本人予以否認,稱是對方辱罵挑釁在先。
  庭審中,警方稱自己並無解除“黑名單”的職權,需要向廣交會的主辦方申請。但朱全保稱,自己為解除“黑名單”,曾多次找過警方和廣交會主辦方,但疑遭踢皮球,一直沒有進展。他還指責稱,警方曾給廣交會主辦方出具過一份建議函,導致他至今“解黑”無果。對此,警方未做過多回應。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廣交會主辦方,咨詢解除“黑名單”的相關手續。對方稱如果個人被列入“黑名單”,需要當事人向參加廣交會“所屬的貿易團”提出“解黑”申請。不過,朱全保稱,他也曾為此努力過但無濟於事,故他對此次判決結果甚為期待。
  羅坪、曾憲莉、王芸婷  (原標題:被列廣交會黑名單,他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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