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200多萬元,給兒子買豪宅,昨日當庭宣判
  羊城晚報訊 記者凌越報道:昨日上午,滿頭白髮的廣州市交委原副主任杜良英步入花都區獅嶺法庭,因涉嫌犯受賄罪受審。廣州市中院當庭宣判,認定杜良英受賄229.3萬元、港幣5萬元和購物卡5.8萬元,但鑒於其有自首情節,並全部退贓,判其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杜良英並沒有表示是否上訴。
  杜良英共受賄200多萬
  今年59歲的杜良英,案發前任廣州市交委副主任(廣州市副局級),1994年至2009年擔任廣州市公路局副局長;2004年至2006年,兼任廣州西二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長。
  檢方指控稱,1998年至2013年間,杜良英利用其擔任廣州市公路局副局長兼廣州西二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長、廣州市交委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分別為葉某軍、廣州訊網通信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訊網公司”)、廣州誠信公路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信公司”)等謀取利益,並先後收取葉某軍、訊網公司董事長餘某明、誠信公司總經理羅某標賄送的人民幣229.3萬元、港幣5萬元及價值人民幣5.8萬元的購物卡。
  行賄最多的人是葉某軍
  庭審透露,杜良英的受賄行為絕大部分發生在公路局副局長任上。而向杜良英行賄最多的人葉某軍,原是廣州市林科所的一名司機,後來成為廣州市林科所景觀建設公司的董事長。在葉某軍請托下,杜良英利用職務便利,促成廣州市公路規費徵稽處購置了黃埔大道某物業,為此葉某軍向杜良英賄送100萬元作為答謝。
  隨後,在西二環高速公路炭步服務區的租賃項目中,杜良英又受葉某軍請托,為中油BP中標服務區提供幫助,收受葉某軍賄賂124.3萬元。證人證言顯示,杜良英為中油BP的順利中標提供了幫助,並透露了競爭對手的標的。但杜良英辯稱,當時投標的中石化標的為3000萬元,中石油為8000萬元,而中油BP則為1.2億元,他不可能把競爭對手的標的透露給中油BP,因為其標的額與其他兩個競爭對手相差巨大,“我沒有在招投標上為中油BP提供幫助,一切都是公事公辦,按照正常程序,價高者得。”
  而在上述這筆賄款中,有64.3萬元由葉某軍轉賬給杜良英的兒子用於買房,所購房產是位於琶洲保利天悅的一處高檔住宅,總價高達620多萬元。為躲避查處,杜良英還與葉某軍簽署了一份虛假協議,約定該房產是兩人共同購買。其他賄款由杜良英存入銀行買理財產品或用於日常花銷。
  杜良英對指控供認不諱
  在1999年至2008年的9年間,杜良英還為訊網公司所承接的通信網絡工程項目在通過市公路局路政處審批及獲得道路開挖許可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分多次收受了該公司董事長餘某明賄送的價值人民幣5.5萬元的購物卡。
  另外,誠信公司在承接廣州繞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的水泥採購標的招標代理業務時,杜良英也曾為該公司提供幫助,並先後收受了該公司總經理羅某標賄送的人民幣5萬元及價值人民幣3000元的購物卡。
  庭審時,杜良英對指控供認不諱。在最後陳述階段,杜良英懺悔說自己對不起組織、同事、妻子兒子,稱一念之差墜入犯罪深淵。
  庭審持續了一個小時,法庭休庭15分鐘後當庭宣判。廣州市中院認為杜良英已全部退贓,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因此判決其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廣州交委原副主任受賄200多萬給兒子買豪宅 獲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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